- Dec 18 Thu 2008 22:20
震憾彈-槍與玫瑰最新專輯(民主大中國)/歌詞分享
- Dec 14 Sun 2008 03:06
紅色戒嚴記錄片
2008年11月3日至11月7日,陳匪雲林來台進行統戰的期間,九流政府的極權作為讓全國人民,甚至全世界擔憂台灣的人權民主倒退。
而紅色戒嚴記錄片血淋淋的記錄了這段讓人痛心的事實,還對睜眼說瞎話的馬政府抱有期望的朋友們,希望你們多多省思,這是我們要的未來嗎?
相關連結
http://www.wretch.cc/blog/loblog/20825749
影片引用連結
- Dec 14 Sun 2008 02:37
分享,為台灣加油。
可以製作自己要的印章圖
以下分享一些我製作的圖,大家一起為我國台灣加油(不知道會不會被中國盯上)喜歡的朋友自行收走吧。
- Dec 12 Fri 2008 02:46
活動通知:Freddy演講:青年的新時代之路
- Dec 11 Thu 2008 20:32
國際人權日才剛過,警察就驅離野草莓!!!
- Dec 11 Thu 2008 01:35
(轉貼文)九流政府人權成績單
◎ 洪茂雄
十二月十日是世界人權日。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日聯合國通過217A號即世界人權宣言,一般認為,該宣言已進化為習慣國際法,具有高度的法律約束力,成為衡量各國人權保護進展的標準。可是,馬政府上台半年來,人權紀錄每況愈下,僅信手拈來,羅列如下九項,希望執政當局三思,勇於改善台灣的人權形象。
一、歧視原住民,在總統競選期間,公然對原住民宣稱,「我把你們當人看待」,顯然與世界人權宣言第二條相違背。
二、兩度公開宣示,指達賴此時來台訪問不適宜,將宗教領袖列入黑名單,也悖離世界人權宣言第二條的精神。
三、違背無罪推論和偵查不公開原則,詆毀被告人格尊嚴,與第七、十一條規定不符。
四、縱容檢調單位濫權,對具民意基礎的政治領袖,扣上手銬拘押隨意侮辱,有違第九條之規定。
五、嚴厲限制集會遊行行動,警察動輒施暴,毆打無辜平民,執法過當,顯然違反第二十條之規定。
- Dec 11 Thu 2008 01:33
(轉貼文)中國貨違章進口 大放水!
◎ 林立文
財政部公告(台財關字第○九七○五五○五一○○號),對於以往嚴格執行的查扣自中國違章進口的貨物,將「大放水」。
以往,海關緝獲廠商違章進口尚未開放准許進口的大陸物品,都認為這樣的行為涉及逃避管制之案件,會依海關緝私條例卅七條,將所查到的貨物處以所漏進口稅額二倍至五倍之罰鍰,或沒入或併沒入其貨物。而且依財政部八十九年十月廿六日台財關第○八九○五五○四六○號函示,這個處罰,按行為時之有關法令論處,不因事後取得專案輸入/許可證件或公告准許/進口等事實,而得免予論罰。為防杜不法,縱使事後適逢該項物品經公告准許開放間接進口,亦應如期辦理退運,不准通關進口。
新公告的釋示函令,卻規定以後海關緝獲廠商違章進口尚未開放准許間接進口之大陸物品,只要進口的不是懲治走私條例的管制物品,可以在二個月內補送專案輸入許可文件者,就可以免依逃避管制論處。持憑專案輸入許可文件報運進口原屬未開放准許間接進口之大陸物品者,經查無虛報貨名,僅規格或成分不符之案件,也不會被認為是故意要逃避管制。更離譜的是,凡是在這個命令發布時處分尚未確定之案件,還可以在六個月內,想辦法取得專案輸入許可文件者,就可以沒事。
這樣的「放水」,讓人民看到的是,政府為少數違法牟利的不肖廠商鬆綁,視台灣本土弱勢產業如敝屣。
也許有人會認為,我們現在針對大陸進口貨品,還有二千一百多項還沒開放,所以沒什麼立場來「對付」大陸貨品。不過,大家可能忘了,大陸在對台灣進口的產品採取傾銷措施時是毫不手軟的,中國從二○○二年開始,已對台灣的十四件產品展開反傾銷調查,而且每一件都有被核課反傾銷稅,也許其中有一、二件還沒核課或停課,但別忘了在終裁時每一件都掛上了「稅率刑期」,只是後來因為種種原因才鬆口。
到底,台灣對大陸貨品鬆綁,政府做好準備了嗎?有關配套措施,準備好了嗎?